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祝二爷讲的第三个故事。
这个故事离现在已经有点遥远,祝子俊小时候似乎也听大人们讲过,但已记不大真切,但是在当时,却是轰动了周围十里八乡的。
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退伍军人,有一手好枪法,两百米以内的活物,他可以抬枪就打,枪枪必中,绝无失手——他在部队得过师里射击比赛的第一名。
他很喜欢打猎,却不喜欢吃打来的猎物,似乎与“钓胜于鱼”有异曲同工之妙,但是在祝家庄这一带,却对此有着极深的忌讳——如果一个猎人不吃自己打来的猎物,是要遭报应的。
他不信,他觉得这完全是无稽之谈。
经过几年的业余打猎,死在他枪口下的野兔野鸡黄鼠狼等小动物有多少,连他自己都无法记的清。可是由于滥砍滥罚,再加之打猎过度,山里的动物也越来越少了,很多老猎人都收了手,他却依然乐此不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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