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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王甫,遣门生王翘辜榷长安七千万钱,死罪,子王萌、王吉贬为庶人,流放雁门。”
“杨明,当街弑杀两千石官员,死罪。”
在杨明杀死王甫的第二天,刘宏下达了最终诏令。
一时间,朝堂上书不断,多为杨明请罪之书。
廷尉诏狱,门庭若市。
东汉一朝,还从未出现过士人当街诛杀大宦官之事,做了此等大事的杨明谁不想一见?
一些士人甚至拿着缣帛,只为求杨明在上面签一名字。
诏令下发翌日,士人已在诏狱外排起了长龙。
若非诏狱门口写着的大字,还以为这是哪个世家公卿的府邸。
到了第三日,长龙阻塞交通,廷尉不得不下令,除非得到杨明许可的人,否则不许再进。
转眼已是一月后,诏狱外前来探监的士人依旧络绎不绝。
此时诏狱牢房内,一人正和杨明隔着矮桌席地对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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